癫痫患者往往需要长期服药,迄今尚未找到无不良反应的药物,如果将非癫痫患者误诊为癫痫进行治疗不仅患者要承担可能出现的药物不良反应风险;而且还带来小必要的经济负担;由于没有疗效,可能误导医生作出难治性癫痫的诊断,采取一些损伤性的措施。因此需要仔细与非痫性发作性疾病鉴别,明确诊断后才能开始抗癫痫的药物治疗。取得患者及其家属的台作,让癫痫患者了解用药的必要性、长期性,需规律服药以及药物町能产生的不良反应是治疗成功的前提。药物治疗失败的患者中小低于50%是不遵医嘱所引起。
成人癫痫病药物治疗总的原则是:用药时间早、剂量足、服药准、时间长。
所谓用药时间早是指一旦癫痫诊断确立后,立即服药,控制发作。因为癫痫具有进行性及自动催化性质,发作波的传导可以变得一触即发。建立习惯性联系,可继发性地形成镜样灶,更加重了治疗的难度,经验证明药物治疗越早效果越好。有人统计,1年内治疗缓解85%,发病2年后开始服药50%,10年则降至13%,使用药的剂量要足,否则不能控制发作,反有增加耐药性之虞。一般药物显效时间为1~2周,如无效时需增加药量,直至控制发作或出现毒性反应为止。有条件可作血药浓度测定。检测用药量是否足,若仍不能控制发作可更换或增加第二种药物。所谓时间准,是说服药要按时。如24小时无规律发作者,可以将一天的药量分3~4次服用,夜癫痫可睡前一次性服药,月经性癫痫可在行经期增加药量,癫痫的慢性难治性决定了服药时间长。服药以停止发作为标准,当然有约5%的癫痫病人,服药量已达最大发全量仍不能控制发作,就需要换药物或另谋治疗方案。
成人癫痫病药物治疗要遵循哪些原则?一般在停止发作3~5年方可停药。有些病人服药几个月,控制了发作,就自以为已治愈,不再服药,结果癫痫又发作,且较原来发作程度重,有人甚至出现癫痫持续状态,病情严重,危及生命。因此,减药的问题应慎重,在医生同意下才可以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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