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痫的诊断非常重要,一旦误诊就会耽误患者的病情,给患者带来严重影响,所以一定要做好癫痫的正确诊断。了解癫痫诊断的依据可以帮助患者更好的诊断癫痫。那么癫痫诊断的依据都有哪些呢?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下癫痫诊断的依据:
第一,全身强直-阵挛发作:突然意识丧失,继之先强直后阵挛性痉挛,这是癫痫诊断的依据。常伴尖叫、面色青紫、尿失禁、舌咬伤、口吐白沫或血沫、瞳孔散大。持续数十秒或数分钟后痉挛发作自然停止,进入昏睡状态。醒后有短时间的头昏、烦躁、疲乏,对发作过程不能回忆。若发作持续不断,一直处于昏迷状态者称大发作持续状态,常危及生命。
第二,复杂部分性发作也是癫痫诊断的依据:精神感觉性、精神运动性及混合性发作。多有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及明显的思维、知觉、情感和精神运动障碍。可有神游症、夜游症等自动症表现。有时在幻觉、妄想的支配下可发生伤人、自伤等暴力行为。
第三,失神发作也常是癫痫诊断的依据:突发性精神活动中断,意识丧失、可伴肌阵挛或自动症。一次发作数秒至十余秒。脑电图出现3次/秒棘慢或尖慢波综合。
第四,植物神经性发作也是癫痫诊断的依据:可有头痛型、腹痛型、肢痛型、晕厥型或心血管性发作。无明确病因者为原发性癫痫,继发于颅内肿瘤、外伤、感染、寄生虫病、脑血管病、全身代谢病等引起者为继发性癫痫。
第五,癫痫诊断的依据还有单纯部分性发作:某一局部或一侧肢体的强直、阵挛性发作,或感觉异常发作,历时短暂,意识清楚。若发作范围沿运动区扩及其他肢体或全身时可伴意识丧失,称杰克森发作。发作后患肢可有暂时性瘫痪,称Todd麻痹。